一、招标项目
2、招标内容及数量、质量要求
项目内容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招标控制价 |
质量要求 |
标段1:大米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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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元 /500克 |
详见报名后领取的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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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非转基因大豆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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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元/桶 |
详见报名后领取的招标方案 |
3、供货周期:2025年8月20日至2026 年7月31日
4、送货地址:临桂校区、长海校区食堂、尧山校区(中标供应商轮流配送不同校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招标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所投标段项目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国家规定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须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
(二)如发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投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须经招标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当即拒收,投标人应及时按招标人要求退换补送;如不及时退换补送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质量的要求准时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投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因投标人未能按照要求供应招标人所需产品的,投标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采购要求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申请终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履行合同。
(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将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招标人有权在不通知投标人的情况下,不定期地将投标人所供的产品抽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验,若检验产品合格,质价相符,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投标人不得通过对招标人的从业人员采取吃请、送礼、贿赂等任何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投标人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产品供应配送工作,自觉遵守招标人所在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为其配送货物购买100万元(含100万)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五、报名时间及有关证件: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10:30—11:10.
2、报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2号桂林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临桂校区办公楼203室
3、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 18978368955
4、报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4)参加本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投标人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6)投标的20斤大米样品、20升非转基因大豆油一桶,请在样品上贴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7)投标大米、非转基因大豆油第三方检测报告,合格证。
(8)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 日。
六、其它说明
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保证金2万元,必须从投标公司对公账户中转入学校指定的账户,不接受个人转账及现金,并于交投标资料时提供转账凭证,待学校验证后才能参与投标。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生效后7日内未与学校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管理经营权的,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收归学校,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依评分高低依次顺延决定中标人。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宣布评标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入账户。保证金不付利息。合同期满,如发生违约违规情况,按合同书规定内容扣除保证金,当保证金不够扣时,由成交供应商按时交纳。